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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2015 年12 月,在2015 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开幕式上,东莞市人民政府与广州美术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这是国内首个由高等美术学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同时也是东莞市唯一一个部署在松山湖之外的地校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位于东莞市万江区泰库文化创意产业园,是首个落户东莞水乡地区的文化创意研究院,成为首个直接响应东莞建设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岭南文化精品名城以及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重大需求的创新平台,将为东莞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创意支撑。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吸引和集聚国内外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资源,围绕区域重大经济建设、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着力解决文化创意与产业深度融合过程中关键和共性的重大问题,力求在创意研发、岭南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和区域文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推动创意元素全面融入东莞的产业体系之中,促进城市、产业、文化和人“四位一体”的转型升级,推动东莞高水平崛起。
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组织架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 广州美术学院战略合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与广州美术学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作为地校合作的监管和决策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广州美术学院双方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万江街道办事处和广州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广州美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及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等相关部门领导担任。
董事会
董事会是研究院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及出资人负责。
院务委员会
院务委员会是研究院的的执行机构。由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行政部门
办公室
研究院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研究院的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 统筹负责研究院的行政工作;
2. 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和落实工作;
3. 负责院务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4. 负责行政公文运转、相关文秘工作;
5. 负责文件、档案、资料、重要证章的管理工作;
6. 负责研究院后勤支援、基础建设工作;
7. 负责研究院的设备购置、招投标工作;
8. 负责研究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管理和服务本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的人力资源事务,其职责是:
1. 负责制定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划分及其改进方案;
2.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研究院建设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工作程序,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设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引才机制,提升人才配置服务水平;
5. 建立健全研究院薪资福利政策,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研究院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 负责制定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7. 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负责员工考勤、异动、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8. 负责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9. 负责研究院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0. 完成研究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负责对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审计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拟订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2. 组织实施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筹资、投资、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3. 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 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5. 编制并提供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6. 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7. 负责对研究院及其二级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资产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对研究院内部审计监督归口管理;
8. 负责对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绩效进行考核;
9. 负责完成研究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部门
协同创新办公室
协同创新办公室紧密围绕东莞“产、城、人、文”四位一体转型升级的中心任务,整合“政、产、学、研”等各方资源,推动创意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主要工作方向包括:
1. 建设并运营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资源整合平台,促进创意人才、创意成果与产业的深入融合;
2. 收集、整理、分析东莞产业政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及时对接研究院及校本部的相关院系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进程;
3. 收集、整理、分析研究院及校本部各院系平台的科研创作设计成果,及时对接东莞产业,促进创意创新成果在东莞的转化落地;
4. 负责研究院协同创新合作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监督、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5. 负责研究院内部科研课题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监督、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6. 主办、承办或协办面向公众或专业团体的活动周、讲座、论坛、大赛、展览等非盈利性活动。
时尚设计工作室
时尚设计工作室聚焦时尚设计领域,致力于集聚国内外新锐设计资源,打造一个跨界多元的原创时尚设计品牌孵化平台。主要工作方向包括:
1. 负责原创时尚设计品牌孵化平台建设与运营;
2. 孵化平台示范项目的设计开发与商业运营;
3. 与国内外艺术设计院校和团体的协同创新合作;
4. 发掘并协助艺术院校优秀学生时尚创意类作品的成果转化;
5. 时尚创意类专业人才培养;
6. 时尚创意设计和制造业的对接;
7. 时尚营销模式的推广。
公共艺术设计工作室
公共艺术设计工作室聚焦公共空间的艺术创作与设计服务,致力于推动文化创意元素在城市品质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美化等领域的融合发展。主要工作方向为:
1.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与艺术景观创作;
2. 历史文化景观设计研究;
3. 美丽乡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
4. 公共艺术文化推广与普及;
5. 艺术定制与艺术共享平台建设。
传播工作室
传播工作室聚焦弘扬中华文化,致力于运用新时代的各种文化传播媒介、手段、形式与途径,探索民俗文化时尚化、产业化的道路,以产业应用的形式推广民俗文化,促进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的创新。主要工作方向:
1. 建设并运营地方文化传播的线上线下联动平台;
2. 依托岭南传统文化资源,参与地方特色化品牌文化活动的视觉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吉祥物衍生设计,开展地方文化特色旅游纪念品或衍生品的设计开发和品牌推广;
3. 承担研究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运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
4. 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传播内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文化传播服务。
数字媒体研发中心
数字媒体研发中心聚焦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的创意创新设计研究,致力于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主要工作方向包括:
1. 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培育优秀的动漫游戏IP;
2. 推动数字媒体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以及在城市空间、展览展示等领域的应用;
3. 建设文化科技体验馆,促进声光电、VR/AR/MR等技术手段在中华文化传播进程中的应用。
用户体验创新中心
用户体验创新中心致力于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产品(含互联网产品、实体产品)与服务的用户体验创新设计咨询。主要工作方向为:
1. 建设并运营用户体验评测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个独立、专业、公正的用户体验评价体系,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用户体验诊断服务;
2. 互联网产品体验创新设计;
3. 工业产品、生活产品的用户体验设计;
4. 服务设计。
非遗联合研究基地
非遗联合研究基地聚焦岭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致力于联合政府部门、文化机构、非遗传承人等多方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整理、纪录与推广、传承与培养、研发与应用。主要工作方向为:
1. 岭南非遗的挖掘、整理与研究;
2. 岭南非遗的保护性纪录与推广;
3. 基于岭南非遗的创意创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4. 岭南非遗的活化与多渠道展览展示;
5. 建设并运营岭南非遗文化体验空间。
艺术家工作室
研究院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艺术家设立艺术家工作室,独自自主开展艺术创作。艺术家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
1. 开展艺术创作活动,组织创作艺术精品项目;
2. 推广创作成果,通过开设画展、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或者制作专题记录片、开展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推广工作室创作成果及其示范性经验做法;
3. 注重人才培养。立足东莞培养一批新锐创作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4. 申报并承担国家及省市科研项目、专题创作项目;
5. 积极推进艺术创作成果融入东莞的文化产业建设,推进东莞特色城市礼品、大型公共艺术作品等项目。
广美众创孵化器
广美众创孵化器聚焦文化创意产业,旨在整合“政产学研资介”等多方资源,打造以促进文化创意创新成果转化、培育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的新产品新企业为宗旨的创业服务载体,面向创业项目或创业企业,通过专业、系统的预孵化、孵化服务,帮助创业项目逐步成熟,不断提高初创企业的成活率。
1. 建设并运营广美众创孵化器的物理空间及线上平台;
2. 负责入驻企业(项目)的招募、申请审核、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3. 建立健全孵化器的经营管理团队;
4. 制定健全的孵化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租金减免、孵化服务、培训辅导、组织活动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5. 建设并运营共享实验室等孵化设施,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必要的硬件设备及服务功能;
6. 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法律和项目路演等方面的服务;
7. 通过自设、合作共设、引入落户等方式设立专门的孵化基金,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8. 制定在孵企业(项目)的遴选、毕业和淘汰机制。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旨在为研究院及其下属机构、广美众创孵化器在孵企业及团队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其工作方向为:
1. 建设并运营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文化创意创新成果的保护与转化;
2. 为企业提供商标查询、设计、注册、预警、维权等全链条服务;
3. 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信息检索、查新、咨询、信息挖掘与深加工、统计分析与评估、产权预警、代理注册与保护、维权等全过程服务;
4. 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转让、资源配置等服务;
5. 承担知识产权软课题研究;
6. 开展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服务。
法律服务中心
法律服务中心旨在为研究院及其下属机构、广美众创孵化器在孵企业及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工作方向为:
1.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与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具体业务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 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意见;
3. 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 参与重大业务项目的谈判,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5. 对接法律顾问提供授权声明、出具律师函,审阅其对外公告;
6. 开展企业内部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7. 开展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
文创教育事业部
文创教育事业部聚焦文化创意多层次人才培养,致力于打造研究院的教育品牌。其主要领域是:
1. 面向产业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培训;
2. 少年儿童的文化创意教育、培训;
3. 线上艺术设计教育;
4. 面向公众的文化创意教育、培训;
5. 国际化教育合作。
工会
工会是代表和维护研究院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在研究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研究院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1.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 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3.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4.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 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6. 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 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 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9.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10.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参股单位
东莞市城市品牌创新中心
东莞市城市品牌创新中心是由东莞市委宣传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由研究院和广东心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机构。中心致力于为东莞城市形象和品牌形象建设及传播推广提供专业、科学和创新的服务,助力东莞的城市品牌力和美誉度实现倍增。主要工作方向为:
1. 策略咨询:提供形象定位、策略设计、营销策略等服务;
2. 整合传播:整合各类资源,提供高效传播执行的解决方案;
3. 事件营销:借助新媒体策划具有自然传播和主动传播的事件;
4. 活动策划:提供活动的创意策划和展示城市形象、文化特色的精品活动;
5. 公共规划:提供城市公共景观和重点区域的规划设计服务。
松山湖创新要素配置中心
东莞松山湖创新要素配置中心有限公司是由研究院与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东方晨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联合组建的法人企业,旨在探索创新要素权益化、权益资本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从供给侧发挥不同要素相互推动、有效流动的作用。主要工作方向为:
1. 以线上线下展示、配对等方式,解决大量知识产权持有人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高昂问题;
2. 规范创新要素交易秩序,使创新要素交易在简化、协调、公开透明的环境下高效率、低成本地增值;
3. 以完全市场化方式整合技术、资本和人才,建立完善的市场交易体制。